巧避10号文、37号文:美的置业重组上市成经典案例


2018年10月,美的置业(3990.HK)在港交所挂牌上市,这吸引了不少市场的关注。除了公司股东背景和本身的业务外,这家公司的重组过程和方案也非常值得研究,堪称教科书级别的运作。

一般,境内企业重组在境外上市,“10号文”(《关于境外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及“37号文”(《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是必须要面对的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内容:

1) 倘若境内公司、企业或者自然人拟以其在境外合法设立或控制的公司名义收购与其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公司,以致该境内公司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则事项收购须报商务部审批;

2) 若境内公司或自然人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持有境内公司的股权,则该特殊项目的公司于境外上市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

3) 中国个人居民以境内外合法资产或股权投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须就有关投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地方分支机构登记。

不过,美的置业重组上市既无须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商务部批准,也无须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37号文的规定办理登记。为什么会这样呢?探讨这问题之前,先大致了解美的置业的简史和业务概况。

 何享健控股,当前手握4000万平方米土地储备 

根据招股资料,美的置业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04年7月,当时何享健通过所持有的一间公司,获得美的置业前身的多数股权。

公司的业务主要集中于珠江三角洲经济区、长江三角洲经济区、长江中游经济区、西南经济区及环渤海经济区,并向二三线及精选四线城市的核心区域扩张。

截止2018年6月末,美的置业拥有142个规模化的项目组合,覆盖全国11个省份的36个城市。以下为公司简单的发展历程:

美的置业的业务运营分为三大部分:物业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以及商业物业投资及运营。其中,物业开发及销售主要面对中国快速增长的中高端富裕客户,也会参与商业及多用途物业的开发用来配合住宅物业并增加收益。物业管理服务主要由附属公司美的物业管理提供,该公司在2016年12于新三板挂牌。

根据招股书,截止2018年6月30日,公司共完成11个物业开发项目,土地储备总量的建筑面积约4000万平方米。

根据公告,截至2018年前10个月,美的置业合同销售金额约654亿元,同比上升约71.65%,相应的已售建筑面积约654.6万平方米,同比上升约40.29%。

那么问题来了,何享健是内地居民,并非外籍身份,为何可以不必受到10号文和37号文的限制?这就涉及到美的置业上市之前的一系列重组。

 有一个外籍儿媳是件多么重要的事 

根据公开资料,美的置业上市之前的几年,经历了一系列的股权转让,主要涉及何享健及其儿媳卢德燕。

原本,美的建业(英属维京群岛)间接持有美的置业100%股权,而何享健及卢德燕通过美的发展(香港)分别持有美的建业(英属维京群岛)94.55%及5.45%权益。

2013年9月,美的发展(香港)将所持美的建业(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全部股权转让给卢德燕,转让完成后,卢德燕间接持有美的置业全部股权。股权结构图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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